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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组数据振奋人心!云南向脱贫攻坚发起总攻

云南发布 2020-09-11



3月19日,云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在海埂会堂召开云南省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一场),云南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省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黄云波介绍云南脱贫攻坚工作的相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现在距离2020年12月31日
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
只剩下不到300天时间
云南的脱贫攻坚工作进度如何?
如何开展挂牌督战?
如何巩固脱攻成果?
……
快跟随小布去看一看








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2015年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以来,云南省委、省政府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切实把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来抓,坚持党政一把手负责制、五级书记抓扶贫,尽锐出战、攻坚克难,全省贫困地区“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基本解决,脱贫攻坚工作取得决定性胜利,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了坚实基础。








数读云南脱贫攻坚成绩单




01613.8万人脱贫,减贫进度与全国同步


全省现行标准下的农村贫困人口累计脱贫613.8万人,年均减贫120万人以上,贫困发生率从17.09%下降到1.32%,8502个贫困村已经出列8073个,88个贫困县中48个已脱贫摘帽。


2019年,全省实现136.8万贫困人口净脱贫、3005个贫困村出列、33个贫困县申请摘帽。到2019年底,全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减少95%,贫困村减少95%,贫困县预计减少92%,减贫进度和全国基本同步,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接近完成,夺取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目标能够如期实现。


02全省14449个建制村实现100%通硬化路,贫困地区基础设施极大改善


省财政每年安排8.33亿元用于农村公路建设,落实农发行92.4亿元优惠贷款,全省14449个建制村实现100%通硬化路。实施总规模为2.5万公里的“直过民族”及沿边地区2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工程,累计建成20492公里,已解决7921个自然村通畅。对27个深度贫困县50户以上不搬迁自然村建成硬化路17647公里、已解决8537个自然村通畅。


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2016年以来,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投资超100亿元,全省农村集中供水率达93%以上,自来水普及率达90%以上,水质合格率基本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全省贫困村100%通动力电、100%实现光纤宽带网络覆盖。


88个贫困县县级医院、1023乡镇卫生院、8502贫困村卫生室建设全面达标,基本医疗保障上实现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全覆盖,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88.96%,医疗服务水平全面提升,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89.45%。


88个贫困县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4.77%,义务教育学校(含教学点)办学条件全部达到“20条底线”要求,“全面改薄”五年规划目标全面完成。


建设“云岭先峰”为民服务站8502个、村民小组活动场所25981个。


032019年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上升至10771元


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015年的7070元上升到2019年的10771元,年均增长11.1%,增速快于全省平均水平1.5个百分点。已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达到6949元,比2015年的3905增加3042元,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人均纯收入5000元(含)以上的比例由2015年的5%上升到2019年的90.6%,有产业支撑的比例由4.5%上升93.6%,有稳定就业的比例由9.2%上升到55.1%。


住房安全保障上累计实施农村危房改造130万户、500万人,改造后的农房达到了“安全稳固”的基本要求;饮水安全上巩固提升1363.3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保障水平,其中贫困人口280.5万人。

04深度贫困地区贫困发生率下降到3.52%


全省深度贫困地区贫困人口由2015年底的250.3万人下降到2019年底的36.5万人,贫困发生率从24.13%下降到3.52%,3539个深度贫困村已有3158个出列,27个深度贫困县中有3个县2018年实现脱贫摘帽、17个县2019年申请摘帽,迪庆州实现整体脱贫,怒江州减少贫困人口9.8万,贫困发生率降至10.15%。


民族自治地方(8个自治州)贫困人口由2015年底的178.52万人减少至2019年的13.57万人,11个“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贫困发生率降至2.41%,独龙、基诺、德昂、阿昌、布朗、普米、景颇、佤、拉祜9个民族实现整族脱贫。


05派出17.97万人(次)干部驻村帮扶


2016年以来累计派出4.47万人(次)党员干部担任第一书记,派出17.97万人(次)干部驻村帮扶。


2018年以来,全省举办脱贫攻坚工作各类培训班4953期、培训干部107万人(次),将全省扶贫一线干部全部轮训一遍,有效增强了各级干部扶贫工作能力。

06中央投入专项扶贫资金累计超400亿元


2015年至2019年,中央投入云南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从48.02亿元增加到127.54亿元,年均增长27.66%,累计达402.56亿元,增幅和总量均居全国第一。


安排54家中央单位定点帮扶云南73个县,是全国中央定点扶贫单位最多的省份,累计直接投入帮扶资金27.16亿元。


将云南易地扶贫搬迁规模从65万人调整到99.5万人,规模居全国第三、增量全国第一。


07上海、广东扶贫协作累计到位资金93.11亿元


上海、广东扶贫协作累计到位资金93.11亿元(上海市72.8亿元、广东省20.31亿元),上海援滇干部从14名增加到152名,广东援滇干部从19名增加到108名,两省市选派2547名专业技术人才赴滇帮扶。


两省市接受云南挂职干部1085名、专业技术人才3362名,帮助云南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23.3万人次,吸纳云南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10.3万人次;465家上海企业在滇投资,到位资金209.4亿元、带动贫困人口6.6万人,460家广东企业在滇投资,到位资金35.32亿元、带动贫困人口14.1万人。


组织241家医院与云南241家卫生医疗机构结对,310所东部学校与315所贫困县学校结对,1993家企业与2500个贫困村、208家社会组织与205个贫困村结对。





云南省脱贫攻坚的实践经验





坚持“五级书记抓扶贫、党政同责促攻坚”,省、州(市)、县(市、区)、乡(镇)党委和政府实行脱贫攻坚“双组长 、双责任、双推动、双落实”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一年一考核、一年一通报、一年一约谈;行业部门层层定责任、定计 划、定任务、定资金、定奖惩,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全面落实“领导挂县、部门包村、干部包户”帮扶措施,36名省级领导分别挂联1个深度贫困县或1个贫困县。


针对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问题和成效考核指出问题,坚持“一领域一清单、一地一清单、一行业一清单”,实行“ 一月一研判、一季一调度”,上下联动、条块结合、协同推进、挂牌督办。


对州(市)、县(市、区)纪委监委巡视整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以“红榜”“白榜”方式通报、亮相,对州市县纪委监委 监督责任不到位的,进行约谈或提示预警,造成严重影响和不良后果的严肃追责问责。


一族一策、一族一帮,创新实践“一个民族聚居区一个行动计划、一个集团帮扶”攻坚模式,推动“直过民族”聚居区实 现社会形态和物质形态两个“千年跨越”。11个“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区贫困发生率降至2.41%,除傈僳、怒族 外,9个“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整体脱贫。


以村为工作单元,以人、户为工作对象,坚持“贫困对象家底、致贫原因、帮扶措施、投入产出、帮扶责任、脱贫时序” 六清。


完成了云南历史上最大规模的“挪穷窝换穷业行动”,实施了99.6万贫困人口、50万随迁人口易地搬迁建设工作。


全省分级分类采取实战实训等方式,全覆盖培训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部门行业干部、扶贫系统干部、帮扶干部、贫困村干 部5类干部。






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总体安排





严格落实“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五级书记抓扶贫”的责任制,继续保持扶贫政策的稳定,继续保持攻坚队伍的稳定,继续保持省级领导挂联县不变,继续保持省、州(市)、县(市、区)各级派出帮扶单位定点帮扶保持不变、干部结对帮扶保持不变,向最后的贫困堡垒发起总攻,坚决夺取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


迅速发起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百日总攻行动,实现户户达标、村村提升、县县清零。锁定目标任务,倒排工期、攻坚克难,啃下最后的硬骨头,确保2020年6月底前剩余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未出列贫困村、未摘帽县全部达到脱贫退出标准。


挂牌督战,开足马力持续攻坚最后贫困堡垒。坚持目标导向,对剩余未申请摘帽的7个贫困县和剩余贫困人口超过5000人的8个县,由省级领导定点督战;对未出列的429个贫困村,由州(市)、县(市、区)两级挂牌督战;对11个万人以上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由省级相关职能部门实行挂牌督战,集中力量攻克最后堡垒。


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全力抓实产业就业扶贫。扎实做好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力争全省贫困劳动力就业总量达到300万人,有产业发展条件的贫困户都有增收产业、有主体带动、长期得到培育支持,每个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都有1个主导产业,贫困劳动力务工就业实现“应就尽就”。


健全返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机制,提前采取针对性的帮扶措施,有效防止38.6万重点监测人口返贫和39.1万农村边缘人口掉队。


充分利用“云南扶贫通”,让贫困群众知晓帮扶落实情况,倒逼问题整改,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确保经得起检查督查、考核评估和国家普查,更经得起历史和时间的检验。





答记者问





云南日报记者:现在距离全面完成脱贫攻坚的目标任务只有不到300天的时间,个别地区会不会因为赶进度出现“虚假脱贫”“数字脱贫”的情况?要怎么防止此类现象的发生?
黄云波:谢谢你的提问,云南日报上基本每天都有关于脱贫攻坚的报道。


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时强调,“要牢牢把握‘两不愁三保障’基本标准,不拔高也不降低,严格验收”。我们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现行脱贫标准不动摇,坚决防止因为赶进度而出现“虚假脱贫”“数字脱贫”,确保脱贫成效得到人民认可、经得起历史检验。


一是严格标准。脱贫标准就是“两不愁三保障”,既不能脱离实际、拔高标准、吊高胃口,更不能“虚假脱贫”、降低标准、影响成色。对深度贫困地区和剩余贫困人口,主要防止降低标准、搞“数字脱贫”。对已经脱贫的地区,重点防止盲目拔高标准,把完成任务的达标赛搞成相互攀比的锦标赛。


二是严格督导。贫困退出质量,是决定脱贫成果能否经得起检验的关键。在贫困县退出评估、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各类监督检查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实之又实、严之又严的要求,确保脱的是“真”贫、摘的是“真”帽。


三是严格退出评估检查。收官之战要有收官之战的打法,把“严”字一贯到底,全程毫不松懈。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将对贫困人口规模大、任务重、难度大的县(市、区),全部督导一遍。省级有关部门将对“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产业扶贫、就业扶贫、小额信贷、光伏扶贫等重点工作,开展专项督导。


四是严格验收。今年下半年,国家将启动脱贫攻坚普查工作,也就是我们说的脱贫攻坚“大考”,既是对各地区脱贫攻坚效果真实性准确性的全面检验,也是宣布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依据。这项工作已经开始部署,我们将加强统筹安排,协调各方力量,认真组织实施脱贫攻坚普查工作,将在今年下半年和明年年初完成,确保扶贫工作务实、脱贫过程扎实、脱贫结果真实,让脱贫成效真正获得群众认可,脱贫攻坚成果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记者:目前,云南省还有7个县未申请摘帽退出、44.2万贫困人口没有脱贫。这些都是最难啃的“硬骨头”,扶贫难度非常大。请问,云南省如何开展挂牌督战?

黄云波:1月11日,云南省委书记陈豪主持召开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第15次会议研究部署了我省脱贫攻坚挂牌督战工作,全省上下围绕打歼灭战,以督促战、督战结合,推动了各级各部门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脱贫攻坚,做到了两手抓、两促进。
一是主要领导挂帅出征、以督促战,推动建立省、州(市)、县(市、区)三级直通督战机制。省委书记陈豪、省长阮成发等15位省级领导深入定点挂牌督战开展现场督战工作17次,召开督战县脱贫攻坚专题分析会16次,视频调度会议2次,省委、省政府领导对督战小分队督战情况作出多次重要批示,16个督战小分队138人已全员深入16个督战县开展一线督战。在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示范带动下,采取省级领导定点督战、组织督战小分队督战、暗访督战等方式推动督战,形成了省、州(市)、县(市、区)三级直通督战机制。省级主要负责对未摘帽和剩余贫困人口超过5000人的15个贫困县进行挂牌督战,并延伸到贫困村和11个万人以上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州(市)主要负责对其他剩余贫困人口在1000人以上的县(市、区)(包括非贫困县),剩余贫困人口超过500人和贫困发生率超过10%的行政村,以及千人以上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进行挂牌督战;县(市、区)主要对照目标任务,尽锐出战。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把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结合起来,结合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脱贫攻坚成效考核指出问题和脱贫攻坚问题大排查专项行动发现问题等,聚焦“三落实”、“三精准”、“三保障”,制定实施“一县一方案”,逐村逐户逐人逐项补短板、强弱项,不留盲区、不留尾巴。3月底前,2020年度省级以上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东西部扶贫协作资金、集团帮扶资金等“应下尽下”,并向深度贫困地区和工作难度大的县、村倾斜。易地扶贫搬迁贫困人口全部搬迁入住。资金保障不足的,省级足额保障,扛起“省负总责”的责任。具体工作推进中发现的问题,市县两级全力解决,落实好“市县抓落实”的责任。6月底前,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贫困人口实现产业就业“应扶尽扶”;易地扶贫搬迁对象旧房“应拆尽拆”,集中力量解决好搬迁群众基本公共服务、社会融入、社区治理等实际问题;控辍保学“双线四级”责任和工作全面落实;贫困人口“三重”医疗保障到位,常见病、慢性病能够及时诊治;贫困县、非贫困县4类重点对象“危房不住人、住人无危房”,危房全部拆除;贫困人口饮水安全达到省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评价标准;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政策、对象、标准、管理有效衔接,兜底对象精准保障。按照“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要求,剩余贫困人口全部达到脱贫标准,未出列贫困村全部达到退出标准,未摘帽县全部达到摘帽条件。
三是强化县以下围绕目标任务决战决胜。县乡村干部和驻村工作队员围绕全年的任务,既攻堡垒,又抓巩固,2月份以来,狠抓复工复产,强抓劳动力转移输出。基层扶贫干部和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始终保持昂扬斗志,发扬连续作战作风,扎实做好挂牌督战,取得了显著成效。比如贫困劳动力转移方面,截止3月17日,16个挂牌督战县今年转移贫困劳动力90.4万人,比上年增加3.1万人,其中省外转移39.7万人,比上年增加1.38万人,跨省“点对点”输送8.41万人,扶贫车间复工379个,公益岗位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15.16万人。


新华社记者:脱贫攻坚战以来,云南省已经实现了600多万贫困人口的脱贫。如此大规模的减贫,要如何巩固脱贫成果、有效防止返贫?
黄云波:谢谢您的提问。


脱贫攻坚从决定性胜利到全面胜利,在抓好剩余贫困人口稳定脱贫的同时,同步抓好脱贫人口巩固提升、防止返贫工作,显得极为重要。总体来看,一方面,巩固脱贫成果基数大、任务重,根据各地初步摸底,2015年以来已脱贫的613.8万人建档立卡人口中,存在返贫风险的重点监测人口有97113户、38.59万人,另外还有存在致贫风险的农村边缘人口107923户、39.08万,新增返贫、致贫风险较大。易地扶贫搬迁贫困人口近100万,还有同步搬迁的农户,与完成搬迁建设任务相比,着眼长远研究谋划产业发展、素质提升、农村社会治理等任务还很艰巨。另一方面,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给脱贫攻坚带来了不利影响,增加了脱贫的难度和返贫的风险。目前,尽管我省尚未发现因新冠肺炎疫情导致建档立卡脱贫人口返贫的情况,但疫情影响到贫困群众就业、贫困地区产业发展、扶贫项目建设、进村入户帮扶、社会帮扶力量减弱等各个方面,最直接的是贫困群众的收入将会受到较大影响。
一直以来,我们始终坚持把提高脱贫质量放在首位,统筹推进继续攻坚和成果巩固,全力抓重点、破难点、强弱项,及时解决返贫和出现新的贫困现象,确保脱贫成果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我们着力健全完善了八个机制。
一是完善返贫监测预警机制。建立省级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实行全省数据信息常态化比对分析、筛选核实、监测预警,实现数据信息纵向横向共建共享,推动帮扶政策落实。州(市)统筹协调返贫监测预警工作,县(市、区)、乡(镇)、村承担发布返贫致贫预警主体责任,因户因人精准施策,综合运用产业就业、教育扶贫、健康扶贫、金融扶贫、兜底保障、社会帮扶等措施,及时分类帮扶、动态帮扶,形成早发现、早预警、早分析、早帮扶的工作机制。
二是健全产业发展带贫益贫机制。优化扶贫资金投入使用,加大扶贫资金对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县(市、区)用于产业项目的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不得低于30%、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不得低于70%。遵循产业发展规律,县(市、区)认真编制产业发展规划,有产业连片发展条件的地区,集中连片规模发展。大力支持村集体经济发展,建立与贫困户利益联结机制,联动发展合作经济。鼓励贫困户以土地、林地等入股收益,支持贫困户用扶贫资金流转土地、闲置资源,通过发展合作经济创造就业机会,实现贫困群众有稳定收入,村集体有稳定收益。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建设种植基地、养殖小区、仓储冷库、加工或交易场所等,形成村集体资产,优先租用给贫困户。建立消费扶贫长效机制,推动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扶贫单位和东西部扶贫协作地区积极参与消费扶贫,优先使用购买贫困地区产品。支持有意愿发展产业、符合贷款条件的贫困户,扶贫小额贷款要应贷尽贷。
三是落实就业扶贫精准对接机制。坚持外出转移就业和就地就近就业两手发力,精准对接贫困劳动力“供给”与“需求”。就业帮扶资金重点使用于贫困劳动力精准培训、订单培训、长期培训,确保贫困劳动力有一技之长。组织对无产业发展条件和意愿的贫困劳动力,发挥东西部扶贫协作优势,精准对接服务,转移输出就业。大力开发就近就地就业岗位,优化调整城乡公益岗位,确保贫困劳动力有事做、有收入。鼓励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开展贫困劳动力有组织劳务输出,并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鼓励乡村干部带薪留岗组织50人以上贫困劳动力输出就业。支持贫困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鼓励重点企业、各类农资企业、农业经营主体优先招用符合条件的贫困劳动力,并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四是建立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长效机制。因地制宜培育安置区优势特色产业,引导农产品加工产能向安置区周边聚集,支持安置区发展扶贫车间、加工业等,将有条件的城镇安置区纳入产业园体系,建立搬迁户与带贫主体利益联结机制。开发安置区公共管理服务岗位和公益性岗位兜底就业,确保有劳动力的搬迁贫困家庭至少有1人就业。健全安置区就业服务体系,在800人以上的安置区设立就业服务工作站,提供一站式就业管理服务。建立岗位信息推送机制,定期召开专场招聘会。对有就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搬迁贫困劳动力免费劳动培训技能,每年享受3次以内的职业技能培训。预留安置区公共场地扶持创业,推进电子商务、快递物流等进入安置区,扶贫小额信贷、创业贷款等支持搬迁贫困户自主创业。鼓励金融机构为安置区量身定制金融产品,支持安置区后续产业发展、搬迁群众生产生活和就业创业。推动搬迁群众与迁入地居民同等享受教育、医疗、卫生、养老、社会保障等政策,同步享受迁入地集体资产收益。健全搬迁安置点基础设施管护和物业管理机制,完善社区管理体系。
五是强化扶志扶智激发内生动力机制。坚持“富脑袋”和“富口袋”并重,围绕解决精神贫困,建立扶贫扶志扶智长效机制。杜绝“发钱发物、一分了之、一股了之、一发了之”的行为,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家庭实行“按劳取酬、优先优酬”,推行以工代赈模式,让贫困群众参与脱贫攻坚项目、美丽乡村等,杜绝简单给钱给物或无条件送股分红。鼓励各地建立农村脱贫致富光荣榜,每年对脱贫成效明显的贫困户和带贫能力强的农村致富带头人,在政策、资金、金融等方面给予支持。发挥村规民约作用,推进农村法治、村民自治,开展脱贫光荣家庭评选等方式激发带贫脱贫光荣的社会风尚。
六是精准落实社会保障救助机制。坚持开发式扶贫与保障式扶贫相结合,对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提高对象认定精准度,全面落实农村低保、基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综合社会保障政策。对因病、因残、因灾、因学、因突发事件等返贫致贫的农村人口,符合低保条件的要应保尽保。对因病致贫返贫风险的,纳入签约服务范围,制订一病一方,及时做好住院转诊服务,不降低医疗费用报销标准,跟踪指导救治后用药和康复管理。推动各地建立致贫返贫风险救助基金,实行联防联控,整合教育、卫生、医保、民政、残联、住建、水利等部门资源,统筹临时救助、社会捐赠、帮扶资金等救助金,对因大病重病、因自然灾害、因突发事件等致贫返贫的,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适度提高临时救助额度,实施多层次、复合式的综合保障性帮扶措施。
七是建立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开发式扶贫机制。推动建立产业、就业帮扶信息畅通机制,制定企业参与扶贫奖补政策,鼓励企业持续参与开发式扶贫,吸纳贫困人口就业,帮扶贫困地区发展产业。建立企业参与扶贫开发荣誉机制,省、州(市)、县(市、区)每年表彰带贫益贫成效突出的企业,并作为企业信用优先给予金融信贷支持。对企业捐赠的款物,落实税前抵扣政策。
八是创新风险防控机制。建立产业扶贫风险评估机制,对扶贫资金投入的产业项目开展风险评估,在规划编制、项目库管理和政策措施落实、产业技术指导上评估,对带贫主体企业信用、产销对接、带贫能力和利益分配进行评估,推动贫困地区一二三产业发展形成良好循环态势。建立保险兜底机制,对贫困户扶贫产业实施政策性农业保险,支持连片规模发展的扶贫产业项目参保,支持贫困劳动力参加失业保险,增强贫困户和带贫主体抗风险能力。建立金融风险分担机制,对贫困户和扶贫企业贷款发生损失时,由政府、金融机构、保险公司按比例分担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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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云南省网上新闻发布厅
编辑:沐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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